处务会议纪要〔2016〕1号
〔2016〕1号 签发人:胡信生
2016年1月8日,胡信生处长主持召开第3次处务会。纪要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业绩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确定了2015年度业绩津贴发放实施方案。
1.发放2015年业绩津贴,不再另行造表发放改革性补贴——公务通讯费。
2.学院自筹津贴,会计室审核、分管副处长审批后,资金先统一归集到会计科,最后一次性发放。
3.发放给当年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延聘人员业绩津贴,均视同退休金,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不缴存公积金。
4.各科室遵照方案做好年终津贴发放工作。
二、关于重点领域自查整改工作
会议学习传达了学校《重点领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对与财务相关的12个领域的工作任务,处领导进行了分工,各位副处长根据职责分工分头参与有关领域自查整改工作组,配合做好自查整改各个环节的工作。
会议研究通过了《财务管理领域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次自查整改内容从预算管理、资金安全管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监管、内控制度建设等7个方面入手,分别由三位副处长牵头,各业务科室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合实施。此次自查以梳理制度为主,参考教育部高校财务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和财政部内控建设指导意见,从查漏补缺,规范程序,完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全面改进和加强财务管理各项工作。
三、关于2016年开账和账务管理问题
会议研究决定:
1.适应国库资金管理新变化,2016年开账前将资金结算账套并入大账。并账后有关业务流程、工作体制机制暂不改变。
2.财务科按要求维护项目,编写国库支付令使用索引和项目管理规范;综合科对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会计科提出新账科目变动意见,报处长批准。
3.撤销资金结算账套后,资金科工作职能和业务暂不改变,在做好学宿费日常收缴、维护统一支付平台、代理二级财务单位银行结算的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和结算监督工作。
4.各会计室可试行无现金报账,现金科目只收不支;资金科现金科目,仅起备付作用。会计室银行结算票据扔按流程传递给资金科办理。
5.会计室保留财务pos结算方式。
6.资金科尽快提出银行对账工作模式与方法,经处务会同意后执行。
出席:胡信生、李侃社、纪淑鸳、王希文。
列席:程雯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