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务会议纪要〔2015〕1号
〔2015〕1号 签发人:胡信生
2015年7月7日,胡信生处长主持召开第10次处务工作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问题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1500元。
2.从2015年7月起,将原来季度考核改为半年考核。原则上三年签一次合同,一年定一次工资标准(包括职称晋升等),半年考核一次,确定绩效工资系数。
3.2014年签约的聘用制人员,2月、8月份绩效工资按半数发放;以后年度入职的人员参照执行。
4.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取暖费和降温费。
5.2014年签约人员任玲,从2015年第三季度起绩效工资系数由合格调为良好(即从1.0调为1.2)。
6.2014年入职人员白佳冬、屈晓丹初级职称确认后,工资相应调整。
7.2014年入职人员白璐为长期临时工,合同一年一签。从2015年7月份起,白璐月工资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2200元,2月、8月份仍为2000元。
8.2015年7月份起,五险缴纳执行杨凌示范区新的社保标准。
二、关于校园卡系统核心设备升级改造问题校园卡系统核心设备升级改造计划投资493.1万元,该项目由中国银行投资建设,建设方案及预算已获经中国银行批准。我处计划暑假期间完成第一阶段286万元的建设目标,要尽快向国资处提交招标申请,组织项目招标事宜。
出席:胡信生、李侃社、纪淑鸳、王希文。
列席:程雯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