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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规定

一、为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格式,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各财务机构应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三、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辅助帐簿(往来帐清册、项目帐)。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工资清册、奖助学金清册、公积金清册,其他应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和装订:

(一)会计凭证的装订要求:

1、按日期、编号顺序排列,对凭证中较大的附件折叠成记帐凭证大小,左对齐、上对齐、左侧装订骑缝处加盖装订人员私章。

2、装订时位置应适度,沿直线装订,并加侧脊;凭证厚度不应超过3厘米,尽量保持整本凭证的平整美观;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每本封面上注明记帐凭证起讫日期、编号、种类,同时还应注明“附件另订”的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等。

(二)会计帐簿的装订要求:

1、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不得以银行对帐单或其他方法代替银行日记帐),辅助帐簿(年末往来帐清册和项目执行情况表)。

帐页一律采用窄行打印纸(银行存款日记帐用宽行打印纸),定期序时打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满页打印,序时装订。

2、会计帐簿装订应连续编号,厚度不超过2.5厘米;按封面、帐户目录,帐页、帐簿封底的顺序装订。会计帐簿封面应填写完整,会计人员与会计负责人分别签章。

3、总帐、明细帐按科目顺序分类装订。

4、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装订时应加统一印制的封皮,并将有关项目填写完整(全宗号、案卷号由档案馆填写)。

(三)会计报告的装订要求:

会计报表应连续编号,按封面、编制说明、封底的顺序装订。

(四)其他类的装订要求。

1、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帐单年末分别按帐户并逐月编号顺序装订,并连续编号。

2、工资清册、奖助学金清册、公积金清册应按月分别装订,并连续编号。

五、各科室、派出机构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按期造册,由各会计机构指定专人商综合科移交档案馆。

六、各财务机构应按期对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定期检查和复制。

七、每年3月底前各财务机构应将上一年的会计档案整理完毕,同时将保管2年以上的会计档案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综合科监督移交档案馆附:icon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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