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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推广项目经费按比例收取水电暖资源使用费的通知》

校财发〔2011〕121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对科研、推广项目在校内使用水、电、暖资源进行收费改革的指导精神,经2010年12月28日校长办公会议及2011年1月10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科研、推广项目在校内使用水、电、暖资源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收费。具体如下:

1.对自然科学类科研、推广项目按到账经费3%的比例收取水、电、暖资源使用费;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免收。

2.科研、推广项目到账经费额度由计划财务处确定,并由计划财务处按比例统一收缴水、电、暖资源使用费。

3.自2011年1月1日起各科研、推广项目在校内不再实行按表计量收费。

4.科研、推广项目在校外实验场站或田间试验(推广)所使用的水、电、暖产生的费用,仍由科研、推广经费支出。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1年5月4日


  

  关于对科研、推广项目经费按比例收取水电暖资源使用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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