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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收费公示一览表

2019年收费公示一览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研究生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陕价行发〔2014〕68号
学术学位博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12000
专业学位博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15000
工商、公共、工程管理及艺术类硕士 元/生·学年 30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24000
本科生学费 农科类 元/生·学年 3025

陕价费调发〔2000〕78号

陕价费调发〔2003〕37号

陕价行发〔2006〕46号

陕教资〔2006〕53号

陕价服函〔2015〕93号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第8号公告

文法财经史学类 元/生·学年 3850
理工外语类 元/生·学年 4950
艺术二类 元/生·学年 9900
中外合作办学 元/生·学年 40000
少数民族预科生 元/生·学年 3850
住宿费 两人间(设室内卫生间) 元/生·学年 1200 陕价服发〔2015〕32号
两人间(设公共卫生间) 元/生·学年 1100
四人间 元/生·学年 1100
六人间 元/生·学年 1000
其他费用 体检费 元/生 89 陕教资〔2006〕53号        陕价发〔2011〕75号       陕教体办〔2014〕19号  陕医保函〔2019〕138号
结核菌素试验费 元/生 15
军训服装费 元/生 83
校园卡预充值款 元/生 100
医保费 元/生 250
注:1.2015年以前入学老生住宿费按原有标准执行;
    2.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2015、2016级按12000元/生·学年收取,2017级起按18000元/生·学年收取;
    3.2015级起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学费按36000元/生·学年收取;
    4.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退学的,按陕价费调发〔2000〕78号、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在入学一个月内、两个月内、三个月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第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和75%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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