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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收费公示一览表

2020年收费公示一览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研究生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 元/生·学年 8000 陕价行发〔2014〕68号
学术学位博士 元/生·学年 10000
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12000
专业学位博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15000
工商、公共、工程管理及艺术类硕士 元/生·学年 30000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专业) 元/生·学年 24000
本科生学费 农科类 元/生·学年 3025 陕价费调发〔2000〕78号
文法财经史学类 元/生·学年 3850 陕价费调发〔2003〕37号
理工外语类 元/生·学年 4950 陕价行发〔2006〕46号
艺术二类 元/生·学年 9900 陕教资〔2006〕53号
中外合作办学 元/生·学年 60000 陕价服函〔2015〕93号
少数民族预科生 元/生·学年 3850 陕发改价格〔2020〕1220号
住宿费 两人间(设室内卫生间) 元/生·学年 1200 陕价服发〔2018〕13号
两人间(设公共卫生间) 元/生·学年 1100
四人间 元/生·学年 1100
六人间 元/生·学年 1000
其他费用 体检费 元/生 104 陕教资〔2006〕53号 陕价发〔2011〕75号 陕教体办〔2014〕19号  
军训服装费 元/生 140
注:1.2015年以前入学老生住宿费按原有标准执行;
 2.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2015、2016级按12000元/生·学年收取,2017级起按18000元/生·学年收取;
 3.2020级起中外合作办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科生学费按50000元/生·学年收取、环境科学学费按60000元/生·学年收取;
4.学生入学后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而退学的,按陕价费调发〔2000〕78号、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在入学一个月内、两个月内、三个月内、三个月到第二学期第一个月以内要求退学的,分别按扣除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10%、30%、50%和75%后,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入学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还。
5.根据2020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为缓解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住宿床位不足问题,将能够安排4人住宿的博士生宿舍,住宿标准调整为4人/间。被调整宿舍,住宿费在原收费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年下调200元。